我所立法修改意见第十一次被全国人大采纳!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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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我所第七次收到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公室的感谢信,这是我所第十一次立法修改意见被全国人大在采纳!

感谢信中显示,我所陈万宝律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第十七条,提出的“该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都是关于国家层面的 工作,建议将两款内容进行整合,国家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治宣传”。的建议被国家立法机关认可,相关内容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予以体现。该决定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前,我所提出的意见中,已有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的修改意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修改意见、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的修改意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修改意见被立法机关采纳,并收到了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公室发出的十封感谢信!

法治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所将继续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践、面向群众的基层优势,积极发动各方、广泛收集意见、传递基层声音,提高群众参与立法的能力。同时将继续重视基层普法,大力宣传草案,让基层群众了解立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法规宣传,为法律的顺利出台和有效实施奉献茂坤团队智慧。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茂,意为草木旺盛;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亦为昆山“昆”的谐音。茂坤,意为律师团队只有根植于昆山大地,服务百姓社会,助推昆山发展,方能事业兴旺。茂坤服务宗旨是:法律至茂,服务至坤,意为全所致力于宣讲法律,促进法律之树茂盛,法律服务于社会百姓,让全社会崇尚法律。

咨询电话:0512-50152798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1号楼贵悦华商酒店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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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作为江苏省首家民办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由昆山市名律师、昆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苏州市首批3212工程陈万宝律师及同仁创办。铭,在器物上刻字,比喻深刻记住;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也是昆山“昆”的谐音。铭坤,寓意扎根昆山大地,牢记服务宗旨,心系百姓冷暖,倾心司法事业,服务昆山发展。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是更生人士(社会帮教志愿者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统称)矫正服务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服务内容为:帮扶教育社区服刑、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戒毒等特殊人群;调解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心理疏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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